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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研究———以湖北省恩施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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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经研究2017年第1期本文DOI:10.16675/j.cnki.cn14-1065/f.2017.01.021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研究——以湖北省恩施市为例—□曹永彬吕宗耀(湖北民族学院湖北恩施445000)摘要:本文立足于湖北省恩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对其发展中遇到的限制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再结合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出有效的解决策略,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和参照,从而推进我国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地区恩施市合作社联合社文章编号:(2017)中国图书分类号:文献标志码:1004-70261-0035-02F323.3A1恩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特点分析截止2016年5月,恩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已达929家,涉及全市17个乡镇和办事处,入社普通农户数38181户,入社率达21%,带动非成员农户数64622户,覆盖率达35.6%,培育国家级示范社2家,省级示范社9家,州级示范社9家,州“百强”社市级示范社28家。通过对恩施市农民专业合11家,作社统计数据及发展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发现了以下三个发展特点:1.1发展速度快恩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2006年年末为77家,到2015年年末则达到了809家,年平均增长81.3家,年平均增长率为29.87%,而在“十二五”期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增长速度大幅提高,年平均增长年平均增长率高达39.52%。131.2家,1.2发展规模小2015年年末恩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规模在50万元以下的有489家,占总数的60%;50~100万元的有198家,占总数的25%;100~500万元的有90家,占总数的11%;占总数500~1000万元的有24家,的3%;占总数的1%。1000万元以上的有8家,2015年年末恩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人数在50人以下的有402家,占总数的50%;50~100人的有254家,占总数的31%;占100~200人的有145家,总人数的18%;200人以上的有8家,占总人数的1%。恩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资规模在50万元以下的占到了60%,合作社社员人数在50人以下的也超过了50%,可以看出恩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模偏小。1.3发展类型单一恩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类型分布如下:种植产业类共有421家,占总数的52%;畜牧产业类共有占总数的29%;农产品销售类共有47家,占239家,总数的6%;农产品加工类共有32家,占总数的4%;农资销售类共有13家,占总数的2%;其他产业类共有57家,占总数的7%。从事第一产业的合作社占到了合作社总数的81%,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合作社占比仅为19%。2恩施市农民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1空壳社数量较多,社员农户利益受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数量和出资额是各级政府十分看重的数据,所以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主要是支持农户建立或者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而对于如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和管理却并未制定健全的制度规定,不少合作社因为缺乏有效的管理而出现经营异常。2.2规模效应不明显,社员农户增收有限长期的小规模聚居使恩施市农民的宗族意识比较强,宗族内部能够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但对宗族以外的人有较强的排斥心里,较难实现合作,这导致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普遍较小。另外,该地区农民对贷款持有十分谨慎的态度,农民在合作社建立和发展的过程中都是量力而行,极少通过贷款来融资,金融杠杆的作用在农村难以发挥,合作社的规模很难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偏小使得合作社对生产资料价格和农产品销售价格的议价能力较弱,规模效应难以发挥。2.3合作社类型分布不合理,利润流失现象严重长期的传统农耕经济使恩施市农民不愿从事种养殖以外的产业,在这种保守的思想影响下,恩施市从事种养殖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占到了总数的81%,而对利润水平较高的二、三产业涉足较少,农户的整体利润水平偏低。2.4品牌意识不够强,产品竞争力不足恩施市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模式都是:社员农户在合作社的指导下进行劳动生产寅合作社统一组织采收寅合作社统一销售寅(下转第61页)基金项目: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分配与增长互动关系的SWARM仿真研究———以恩施州为例。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71263015作者简介:曹永彬,男,1989年3月出生,土家族,湖北建始人,湖北民族学院少数民族经济专业,少数民族经济管理方向;吕宗耀,男,1972年10月出生,土家族,湖北恩施人,湖北民族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少数民族经济管理方向。·35·现代农业2017年第1期中,可利用春化作用促进某些花卉开花,还可使秋播植物即使春天播种也可当年开花;除了促进开花外,去春化作用可用于限制一些植物开花,如贮藏的洋葱鳞茎需阻止其在生长期抽薹开花以获得大鳞茎提升(上接第35页)合作社分享盈余寅社员农户再生产。这种简单的销售行为在市场竞争不充分的情况风险较小,但如果市场竞争充分,产品的销售必然受到影响,滞销和大幅降价的风险大大增加。3促进恩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3.1严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审批门槛,完善合作社管理机制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审批过程中,政府各部门要建立立体化的审核机制,实现县、乡、村三级联动,层层压实责任,实行审批负责制。政府转变发展思路,通过提升准入门槛,控制合作社的数量,提升合作社的质量,引导农民建立更多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另一方面,要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好地区的经验和本地实际,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合作社管理指导办法,从而提升本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水平,促进合作社规范化运行。3.2对合作社社员进行分类培训,促进合作社健全发展政府应该转变传统培训方式,整合现有的教育培训资源,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职能的不同,将教育资源进行分类,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对于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等管理岗位,主要是培训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对监事会成员主要是培训财务审计、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对财务人员主要是培训财务管理和财经纪律等内容;对普通社员则主要是以各种形式进行生产技能培训。3.3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实现资源的优化整合针对恩施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多、规模小的客观现实,要想让合作社的规模效应更好地发挥出来,只有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实现社社联合。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同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合,能够实现技术共享、产品共销,对产品供应链的控制使得合作联产量;如当归等药用植物,需第二年栽培才可获高品质块根,也利用去春化作用防止其第二年抽薹开花以提高产量和药用价值。社对产品的定价有更强的话语权,可以提高社员农户的收益。二是同一产业链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合,能够实现产业链的直接衔接,产品从生产到加工再到销售,都由同一产业链上的不同合作社来直接对接,减少了流通环节,节省了流通成本,使利润都保留在了合作社联合社内部,社员农户的获利大大增加。三是不同类型合作社的联合,主要根据不同类型合作社的优缺点来确定联合对象,现金流充足但获利水平较低的合作社可以联合现金流不足但获利水平较高的合作社,生产风险高的合作社可以联合生产风险低的合作社,通过优势互补,从而提高合作社的运转效率和抗风险能力。3.4注重产品品牌的打造和维护,发挥名牌产品的带动效应政府应该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渐树立起品牌意识,通过对产品品牌的打造和维护,提升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从而避免产品出现价格大幅波动和滞销的情况。同时,充分发挥已有品牌的带动效应,由品牌企业指导并联合合作社进行生产、采收、加工和销售。参考文献:[1]李旭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理论分析[J].载《现代农业科技》2009年第13期.[2]高婵娟.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M].西南科技大学学位论文,2011年.[3]尹丛丛.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问题研究———以山东省泰安市为例[M].山东农业大学学位论文,2011年.·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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