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2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8人,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下列议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准解聘陈明先生代总经理职务。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准聘任陈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解聘陈明先生代总经理职务及聘任陈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陈明先生目前未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
陈明先生的资历和条件符合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陈明先生简历:
陈明先生,本公司副董事长及总经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陈先生在鞍钢工作逾二十多年,期间曾任多个高级职务,包括鞍钢第三炼钢厂总工程师、鞍钢第二炼钢厂副厂长、厂长、鞍钢新钢铁公司副经理兼生产部部长、鞍钢规划发展部部长、鞍钢战略发展部部长、本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代总经理。
陈先生于鞍山钢铁学院钢铁冶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陈先生目前未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
陈先生目前以家族权益持有(其配偶持有)鞍钢股份A股股票610股。
陈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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