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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定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保证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和电能质量,维护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环境,保护发、供、用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电力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超前防范的方针,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公司电能质量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监督。

第三条 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在管理上应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和制度,规范技术监督工作。

第四条 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是为了保证公司向电网及用户提供符合国家电能量标准的电力,对影响电网电能质量各环节进行必要的技术监督。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能浚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第二章 公司电能质量监督的范围及主要内容 第六条 本规定所指的电能质量是指并网的交流电能质量,其内容包括:

1.发电机频率允许偏差; 2.电压允许偏差;

3.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 4.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 5.电网谐波允许指标. 第七条 频率质量监督

1.公司电力生产具有一次调频和调峰能力,一次调频装置在机组运行时必须投入。应根据调度部门要求安装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自动装置。

2.应根据调度部门的要求,安装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在发电机并网后应同时投运。

3.在编制低频低压减载方案时,应根据部颁《电力系统自动低频减负荷技术规定》的要求,应防止发电机及变压器过负荷跳闸,甚至发生破坏系统稳定事故。

4.供电频率统计时间以秒为单位。 第八条 电压质量监督

(一)电压偏差监督 1.无功功率输出原则

1) 公司的发电机组的无功输出是保证电力系统电压稳定的必然条件,保证机组合适的无功输出是保证电压质量和电网稳定运行的基本条件。2) 公司电气运行人员应严格按照电网的电压情况及时合理调整机组无功负荷的出力情况,保证电能质量,在系统电压正常范围内,无功负荷的输出应保证在有功负荷的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之间,严禁主变压器倒送无功,严禁发电机进相运行。

3) 公司发电机组应在满负荷运行时功率因数在0.85(滞相)~0.95(迟相)运行范围。

2.电压监测点的设置

1)公司发电机出线母线电压、110kv电压等级的母线电压,均属于公司电压质量的监测范围。电压质量监测点的设置,由公司、鹤壁地调部门负责协同确定。

2) 供电电压质量监测分为A、B、C、D四类监测点。各类监测点每年应随供电网络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A类:公司发电机出口母线电压。 B类:110kV并网母线电压。

C类:35(66)kV非专线供电的和10(6)kV供电的用户端电压,每10MW负荷至少应设一个电压质量监测点.

D类:380/220V低压网络和用户端的电压,每百台配电变压器至少设2个电压质量监测点,监测点应设在有代表性的低压配电网首末两端和部分重要用户.

3.无功补偿设备技术监督

发电机的无功出力及进相运行能力,应达到制造厂规定的额定值。因公司发电机组不具备进相运行能力,故公司发电机组不允许进相运行。4.运行监督

1) 公司电气专业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调度命令,负责做好安全运行及调压工作,保证电网无功分层分区就地平衡和各节点的电压质量合格。

2) 公司发电机组电压运行应按调度部门下达的无功出力或电压曲线,严格控制高压母线电压。

3) 公司每年应对电抗器出现的各种故障进行分类统计和上报,及时对电抗器进行保护校验,保障电抗器运行稳定可靠。 (二)电网谐波监督

1.谐波监测点的设置原则

1) 公司谐波监测点的设置在6kv出口母线。2) 满足电能质量指标调整与控制的要求。 3) 满足特殊电网电能质量指标条款的要求。 2.电网的谐波监督

1) 公司电气专业要定期对升压站进行谐波普测工作。 2) 谐波检测的取样方法要合理反映电能质量状况。

3) 按照国家颁布的电能质量标准,严格控制谐波、负序污染源注入电网的谐波和负序分量,并对原有超标的污染源,制定整改措施,达到国标要求。

4) 对电能质量污染源要开展实时监测工作,确保电网安全运行。

(三)电压波动与闪变、三相电压不平衡度、负序指标的技术监督要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第十条 监测方式

电能质量指标检测有连续、不定时、和专项检测三种方式:

1) 连续检测主要适用于供电电压偏差和频率偏差指标的实时检测。 2) 不定时检测主要适用于需要掌握供电电能质量而连续检测不具备条件所采用的检测方式。

第九条 电能质量监测仪器的管理

1.对于电能质量检测的仪器、仪表、装置实行产品质量许可制度。未经电力管理部门认定的电能质量检测测试中心(站)检定、测试合格的产品,不能用于公司电能质量指标的监视和测试。

2.应加强对电能质量检测仪器、仪表、装置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建立维护制度,按周检计划进行检验,并建立有关档案。

第十条 公司应协同电力系统上级部门积极推广和应用电能质量实时监测技术、电网实时无功优化和电压调整技术、无功电压实时管理技术等。

第十条 考核与奖惩:

1 公司将按本制度的职责与分工,对电能质量及无功电力工作完成的指标,逐月考核,纳入季度奖金和专项奖金的考评。

2 电气专业应根据各岗位的职责与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制定相应的考核与奖惩细则。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国能浚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负责解释。附录:

引 用 标 准

国家电网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管理规定》

CB/T15945-1995 《电能质量 电力系统频率允许偏差》; GB/T12325-2003 《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GBl2326-2000 《电能质量 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

CB/T15543-1995 《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 CB/T14549-93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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