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存人或委托代办人持本规范规定的证明资料及经单位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场受理提取业务。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对提交的证明资料进行审核。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中心将资金转至提取人所在单位的银行账户、提取人的银行存折或公积金缴存卡,不得支付现金。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应将申请资料退回缴存人,并告知不予提取原因。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领取,并到单位盖章,有的单位也可以直接领取此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准备好材料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审核盖章,并到指定银行取钱。
取住房公积金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以下这些材料:
①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⑤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
除以上所列的五项之外,还需要准备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发票真伪的复印件,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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