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出租人有维修义务,租户有权要求维修或者解除合同。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的完好。若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应当及时进行维修。第七十一条 租赁物瑕疵的消除,应当由出租人负责。租赁期间,出租人对租赁物进行的修缮、更换必需部件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第七十二条 出租人不履行前条所述义务,致使租赁物不能实现约定用途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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