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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协议的注意事项及解读

2022-12-01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及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双方自愿签署且真实,不得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况。财产分割内容应明确,双方需全面了解实际财产情况后再签署。根据《民法典》,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合法有效,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行为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真实。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属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债务清偿也有规定。

法律分析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有以下问题需要注意:

1、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情况的,协议无效。

2、必须双方亲自签署,不是双方亲自签订的,也属于无效协议。

3、财产分割内容的写法。

4、在未调查清楚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时,切莫心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有效力的,只要离婚财产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离婚财产协议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双方都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离婚财产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结语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签署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双方必须自愿签署,不存在欺诈、胁迫情况;必须双方亲自签署,他人代签无效;应清楚写明财产分割内容;在调查清楚双方实际财产前,不要急于签署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只要离婚财产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有效,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离婚财产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可以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对方债务应由约定一方个人财产清偿,前提是相对人知晓该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九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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