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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如何区分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区分二者应注意什么?

2021-04-15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一、如何区分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要正确区分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人身依附关系。承揽合同关系中承揽人与定作人双方地位平等,承揽人在其工作范围内有独立的自主权。雇佣关系中,雇员与雇主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一般情况下,雇员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等方面需要接受雇主的安排,双方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的关系。

(二)工作的目的和性质。承揽关系中,承揽人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而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工作目的只是单纯的提供劳务,与雇主形成的是以劳动力的交换为标的的劳动合同关系。

(三)报酬的给付标准。承揽关系中,承揽人的报酬给付以完成总的劳动成果为条件,报酬的体现以工作效果为重,因此,除包括劳动力的价值和技术成份的价值外,承揽人的报酬还包含有一定的利润成分。而雇佣关系中雇员的报酬一般仅包含劳动力的价值,通常以每日劳务的价格作为计算报酬的标准。二者在报酬给付标准上的差异,决定了在行业相同并且提供相同劳动量的情况下,承揽人与雇员所获取的报酬具有较明显的差别。

(四)报酬的给付方式。因承揽人提供或交付的是劳动成果,通常情况下报酬的支付是一次性的,即完成承揽合同约定的劳动成果后,定作人一次性向承揽人支付报酬。而在雇佣关系中,雇员提供的劳务是连续性的,报酬的支付方式往往具有一个较长的周期,且支付的时间及标准是较为固定。

二、区分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应注意什么首先看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果双方对合同性质有明确约定,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规定,则合同性质应以双方约定为准。其次,在当事人对合同性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首先根据约定的内容进行区分,如果约定以交付劳动成果为支付报酬的条件的,应当视为承揽合同;约定以使用劳务为支付报酬的条件的,则应视为雇佣合同。最后,如无法通过当事人约定的内容进行明确区分时,应从工作的完成与人身是否具有一定的依附性,提供工具和设备的主体,以及获取的报酬是否与同行业的一般标准存在明显的差额,一方提供劳务是否是其独立的业务或经营活动这几个主要方面进行区分。由于某些雇佣合同实行按件计酬的报酬支付方式,故区分的关键并不在于报酬支付方式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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