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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刑法裁量规定,行为人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根据被买妇女的意愿,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拐卖儿童罪的追诉时效为10到20年,根据刑期长短不同,经过5到20年不再追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客体和主观、客观方面,行为人需故意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对其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进行侵犯。

法律分析

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怎样的?

行为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上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二、拐卖儿童罪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拐卖儿童罪根据具体情节追溯期间为10到20年。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1.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人格尊严权和身体自由权。本罪犯罪对象为14周岁以上的妇女和14周岁以下的男、女童,而且必须是拐卖的妇女、儿童。如被收买的妇女是与人贩子合谋“放飞鸽”进行诈骗的妇女,则不构成此罪。

3.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行为人一方面明知自己所收买的妇女、儿章是被他人拐卖的妇女、儿童,另一方面也明知自己的收买行为侵犯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与人格尊严,但行为人仍然决意收买。值得注意的是,行为人主观上不能有出卖目的,否则不构成本罪,而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不仅如此,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产生出卖的意图并出卖妇女、儿童的,也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4.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认定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要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而拐卖儿童罪的追诉时效与具体的犯案情节有关,追诉时效在十到二十年之间,犯罪嫌疑人被判五到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年;犯罪嫌疑人被判无期徒刑或死刑的,追诉时效是二十年。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行为人犯此罪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且按其意愿行事,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拐卖儿童罪的追诉时效根据犯罪情节而定,一般为10到20年。本罪的犯罪构成包括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对于犯罪行为,法律将依法定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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