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一般不危险可怕。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身份证办理流程如下:
1、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进行人像采集;
2、带本人户口簿、照片递交到办证窗口;
3、窗口民警对办证手续进行审核;
4、合格:缴纳相应工本费用并领取《领证通知单》,不合格:由主办人负责告知原因;
5、按照取证时间持《领证通知单》到办理证件地点;
6、领取居民身份证。凡代办和代取身份证的居民必须持本人身份证。
补办身份证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身份证遗失声明;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4、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3张;
5、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综上所述,身份证丢失并没有多大危险,因为大多用身份证的地方要签字,还对照身份证照片,不是你签字你可以不负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