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报销硬卧火车票为准。
法律依据: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时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
1、应买票而未买票的儿童按第十九条规定补收票价。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使用儿童票乘车时,应补收儿童票价与全价票价的差额。
2、持站台票上车送客未下车但及时声明时,补收至前方下车站的票款。
3、主动补票或者经站、车同意上车补票的。
下列情况只核收手续费,但已经使用至到站的除外:
1、旅客在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开车前乘车的,应补签。
2、旅客所持车票日期、车次相符但未经车站剪口的,应补剪。
3、持通票的旅客中转换乘应签证而未签证的,应补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