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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跨年发票不建议冲红

2020-07-06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跨年发票不建议冲红的原因如下:

1、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跨年后不允许作废,但可以开具红字发票进行更正;2、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时需到税局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而普通发票则可直接在电脑开票系统中开具;3、跨年后的专用发票超过认证期未认证,不得再认证抵扣,也不得申请红字发票;4、已认证的专用发票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没有时间限制,但需遵循相关规定和流程。因此,跨年发票冲红涉及复杂的流程和限制,建议谨慎处理。

发票的税务处理:

1、发票的基本概念:发票是购销双方在进行商品交易或服务提供过程中,作为交易凭证的一种书面记录;

2、发票的税务功能:发票不仅是销售方确认收入和买方确认成本的依据,也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收管理和征收的重要凭证;

3、发票的种类:根据不同的需求和税种,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等多种类型;

4、发票的开具规则:发票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及时开具,且内容需要真实、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5、发票的红冲处理:当发生开票错误或交易取消时,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来进行冲销处理,以确保账务的正确性。

综上所述,由于跨年后的增值税发票不允许作废且红字发票开具流程繁琐(专用发票需到税局开具通知单,普通发票虽可直接开具但有限制),加之跨年后未认证的专用发票无法抵扣且不能申请红字发票,以及已认证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虽无时间限制但必须遵守规定,因此建议对跨年发票冲红操作持谨慎态度,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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