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对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量刑规定为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行的构成要件包括违反国家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国库券或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并且犯罪主体必须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和故意非法牟利的目的。
法律分析
一、中国刑法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怎么量刑
1.中国刑法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量刑: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指违反国家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人犯罪构成有哪些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指违反国家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牟取利益的目的。
结语
根据中国刑法关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量刑规定,一般情况下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数额巨大,则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指违反国家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国库券或其他有价证券,且数额较大。本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被判定犯有此罪的主体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并且必须出于故意并具有非法牟取利益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二章证券发行第二十八条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者包销协议,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三)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
(四)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
(五)代销、包销的费用和结算办法;
(六)违约责任;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十三章法律责任第一百八十四条证券公司承销证券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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