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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他人姓名宣传的后果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盗用他人姓名可能导致罚款或刑事责任,而使用别人的身份证信息进行不正当活动可能受到处罚。姓名权属于人身权,包括自我命名权、姓名使用权和改名权。侵权行为包括干涉他人姓名权、盗用他人姓名和冒用他人姓名,其中盗用和冒用姓名有区别。

法律分析

一、盗用他人姓名宣传的后果

盗用他人身份证信息一般的会处以罚款,严重要追究刑事责任以至于判刑。

用别人身份证解除游戏防沉迷,如果游戏网站方拿去做坏事,注册人会不会处罚,是网址负责人负责人。

用别人身份证或银行卡信息去做网赚,会处以罚款,不会被抓和判刑。

二、姓名权属于什么权

姓名权属于人身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所有的人身权都是绝对权。绝对权是指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如所有权、人身权。由于绝对权的权利人可以向一切人主张权利,可以对抗他以外的任何人,因此又称为对世权。相对权是指义务人为特定人,权利人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才能实现的权利,如债权。由于相对权的权利人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人主张权利,他对抗的是特定的义务人,因此又称为对人权。

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权包括以下内容:

1、自我命名权

自我命名权就是自然人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我命名权的另一个表现是自然人选择自己别名的权利,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和愿望,来确定登记姓名以外的笔名、艺名以及其他相应的名字,任何人都不得干涉。

2、姓名使用权

姓名使用权就是自然人对自己的姓名的专有使用权。使用自己的姓名是自然人姓名权的重要内容,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笔名、艺名或化名等。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得强迫自然人使用或不使用某一姓名。

3、改名权

改名权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也称为姓名变更权。自然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不受其他限制。

三、侵权表现有哪些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

结语

侵犯他人姓名权是一项严重的违法行为,其后果不容忽视。盗用他人身份信息可能面临罚款甚至刑事责任追究。而解除游戏防沉迷时使用他人身份证,若被游戏网站滥用,注册者可能会受到处罚,网站负责人也应承担责任。同时,使用他人身份证或银行卡信息从事网赚活动,可能会受到罚款,但不会被逮捕或判刑。姓名权属于人身权的一种,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排除他人侵害。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包括自我命名权、姓名使用权和改名权。侵权行为包括干涉他人姓名权、盗用他人姓名和冒用他人姓名,两者有所区别。我们应当认识到姓名权的重要性,并共同努力保护每个人的姓名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五十八条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四十一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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