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产品侵权责任,产生损害赔偿法律关系。赔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包括赔偿权利主体和赔偿义务主体。赔偿权利主体为受害人,可向加害人请求赔偿损失,包括恢复原状。但不包括修理、重做、退换缺陷产品的合同责任形式。
法律分析
构成产品侵权责任,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损害赔偿法律关系。赔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包括赔偿权利主体和赔偿义务主体。1.赔偿权利主体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受害人,受害人残废或死亡的,是其受害人本人或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受害人主要是自然人,但在造成财产损害的场合,受害人也包括法人。受害人依其赔偿请求权,可以向加害人要求赔偿。请求的内容,是赔偿损失,包括恢复原状,但不包括修理、重做、退换缺陷产品的合同责任形式。
拓展延伸
手机质量问题引发的消费者维权行动
手机质量问题引发的消费者维权行动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后发现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损失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行动。消费者可以通过向手机厂商或销售商提出索赔要求,要求退货、换货或修理。如果厂商或销售商未能给予满意答复,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法律援助,甚至提起诉讼。维权行动的目的是为了让厂商或销售商承担起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消费者维权行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促进手机市场健康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结语
在产品侵权责任中,赔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包括赔偿权利主体和赔偿义务主体。赔偿权利主体是受害人,其包括残废或死亡的受害人本人或继承人。受害人有权向加害人要求赔偿损失,但赔偿请求通常不包括修理、重做或退换缺陷产品的合同责任形式。手机质量问题引发的消费者维权行动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起着重要作用。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促进手机市场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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