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出让与转让的主体、行为性质、转移条件与程序以及交易市场存在差异。国有土地出让由国家实施,转让则由土地使用者进行。出让是他物权设定,转让是他物权转移。出让条件简单,转让需要经过申请、审批、出让手续和税费缴纳。出让属于一级市场,由国家垄断,转让则属于二级市场,符合条件的自由转让。
法律分析
主体不同,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交易市场不同,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拓展延伸
土地出让与土地转让的法律规定与程序比较
土地出让与土地转让的法律规定与程序在实践中存在一些显著差异。首先,土地出让通常是由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将国有土地划拨给开发商或企业使用,以促进城市发展和经济增长。而土地转让则是指土地使用权的转移,通常是由土地使用权人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其次,土地出让的程序较为复杂,包括土地出让公告、竞买资格审查、报价竞拍等环节,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而土地转让的程序相对简单,一般需要双方达成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综上所述,尽管土地出让与土地转让都涉及土地的交易,但在法律规定和程序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结语
土地出让与土地转让在法律规定和程序上存在明显差异。前者由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将国有土地划拨给开发商或企业使用,以促进城市发展和经济增长;后者则是指土地使用权的转移,通常由土地使用权人将其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土地出让的程序相对复杂,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而土地转让的程序相对简单,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综上所述,尽管二者都涉及土地交易,但在法律规定和程序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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