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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的详细解析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内容及房屋买卖流程。合同条款包括当事人信息、标的、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房屋买卖流程包括签约、核查、交税、产权转移登记、贷款办理和最终交付房屋。

法律分析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有哪些内容

1、房屋买卖合同是属于合同的一种,合同一般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等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流程有哪些

1、签约。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

2、核查。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3、交税。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4、登记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5、对贷款的买房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还要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6、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结语

购房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当事人信息、房屋标的、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当事人可参照示范文本约定合同内容。购房合同的流程包括签约、核查、交税、产权过户手续办理、贷款申请和房屋交付等环节。买卖双方需完成产权登记变更后,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付清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及结清物业费,方可完成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履行。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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