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经济补偿给多少?
《民法典》出台后,家庭主妇在离婚过程中可以根据第一千零八十八条主张离婚经济补偿。但是,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补偿呢?这个各个地区、每个法官都有不同看法。主要参考一下几方面,供参考:第一,一方负担义务多少,比如,一方在家全职带孩子、做饭、做家务、兼顾老人,如果这种按照2000一个月来计算经济补偿,那么家中请了做饭、打扫卫生保姆的,或者老人帮忙带孩子、买菜、做饭打扫卫生的,肯定就只能按照500或者更低一个月来计算;第二,当地经济水平,这个很好理解,上海和潍坊的补偿标准肯定不一样;第三,家庭实际经济状况,比如男方上班族,一个工资八千,勉强维持一家生活,结婚五年要求其支付30万经济补偿肯定不现实。如果男方有家族企业,年收入二百万,女方要求50万经济补偿,就有可能被支持。
还要强调一点,不上班不代表照顾家庭较多。所以,无论男女,经济基础才是平等对话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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