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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间的维修义务

2021-09-15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法律主观:

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有义务维修房屋,出租人应当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如损坏是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或是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或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房屋的,则出租人可以免责;出租人可以负责维修,但应由承租人承担费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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