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盖章一般是甲方先盖还是乙方
甲、乙双方都可以先盖章,一般由乙方先盖章。当事人可以约定对合同的效力附加条件。具有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具备时开始生效。有终止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满足时失效。当事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使用不正当的手段阻碍条件实现的,视为条件已经实现。不正当地促成条件实现的,视为条件还没有实现。
二、合同的基本要求和盖章规范如下:
1、合同要具备时间,地址,人物,事项,责任等;
2、要先形成文字后盖章,不要先盖空白章,如果有空白的备用,事后一定要销毁;
3、制定好合同,建议先让律师帮忙看过,修改过,要求和内容合理后,双方再检查完毕,同意然后签字盖章。
在盖章前,应确认所盖的印章是正确的,不能要求盖单位公章,却盖了业务公章。盖章时,最好下面垫一些报纸、杂志,或书本,便于盖章。如果是用油性印泥,要注意印泥是否容易洇开来,最好事先试一下。盖章时要注意文字的方向,同时要注意盖章时不能将领导的签字给盖住了。盖完章后,印鉴应清晰完整。
最重要是日期、其次签名、其次名称,按重要程度压,实在不行可以盖上两次章。
要盖上骑缝章,在盖有许多页纸的文件时,为了避免有人换掉其中几页纸又不想每页都去盖章,而把文件几页纸张的边缝连在一起盖章。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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