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疫情期间没有得到复工通知和允许是不能够进行营业的,可以向工商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依法举报。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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