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探头交通事故责任会根据具体交通事故情况来进行责任的划分。
如果是行人没有按照交通规定通行的,而司机是正常行驶,那么会是行人负主要责任。如果是在行人按照交通规定通行,而司机在行车过程中没有及时避让而撞人的,就是司机负主要责任。
鬼探头多半是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的交通事故。
“鬼探头”通俗来讲,就是在前方有车辆或障碍物阻挡视线,也就是视野盲区,从路边突然蹿出一辆非机动车或行人。司机避让不及时,往往造成车伤人亡的惨剧。因为事发突然,彼此都没有反应与躲避的时间与空间,令人猝不及防,因此被称为“鬼探头”。
发生“鬼探头”式车祸,实际定责的时候,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1、行人不走斑马线,司机正常行驶,然后发生“鬼探头”车祸,行人主责。 “鬼探头”车祸是因为有物体遮挡,不是因为车辆行驶,所以在责任划分上以行人为主责。但如果因为司机开车注意力不集中,不观察周围情况发生车祸时,司机要担同等或次要责任。
2、行人走斑马线时,车辆和行人担同等责任。人遇斑马线有优先通行权,机动车依法应当避让。但行人通过斑马线时也应当注意观察、慢行,切勿斑马线“鬼探头”。尤其是在道路较窄的斑马线路口,道路宽度不足,加之道路两侧绿化树木、广告牌等遮挡视线,行人斑马线“鬼探头”,极易成为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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