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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范畴?

2020-08-25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合作协议不等同于劳动合同,劳动合作协议只是将一部分工作承包给劳动者完成。合作协议应包括合同号、甲乙双方资料、合作范围和期限、具体合作内容、责任与权力、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约定以及中止合作条件。合作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一、和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算劳动合同吗

和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不算劳动合同。合作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劳动合作协议是指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建立的的一种劳务合同关系;劳动者与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单位不承担劳动者的保险、工资、福利等各种待遇。只是把这一部分工作承包给劳动者完成。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建立的一种聘用关系。提醒您,单位负责劳动者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各种待遇,同时劳动者要服从单位的领导和工作分配。

二、合作协议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合作协议应当包含的内容有:

1.合作协议必须要合同号、甲方和乙方资料。

2.合作协议需要制定好合作的范围以及合作的期限。

3.甲乙双方具体的合作内容,比如:己方需要为甲方提供哪些服务以及服务的明细等等;

4.甲乙双方责任与权力,收费范围与标准。

5.违约责任的约定,其中包括了:违约责任的划分,因为对方违约导致的损失如何处理等。

6.中止合作的条件,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各分项目合同各项规定的,对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予以及时纠正;如一方不能及时纠正,则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的执行。

三、合作协议无效的五种情形

合作协议无效的五种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结语

合作协议不等同于劳动合同,它只是将一部分工作承包给劳动者完成。合作协议应包含合同号、甲乙双方资料、合作范围、期限、具体合作内容、责任与权力、收费标准、违约责任、中止合作条件等。合作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掩盖非法目的、损害公共利益以及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 【无营业执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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