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的区别:
1、作用对象不同。无限连带责任是一种多数主体责任;无限责任是对债务人个体而言的。
2、承担责任不同。无限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都必须负全部责任;无限责任是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
3、界定对象不同。连带责任界定的是债务人之间的责任,无限责任界定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所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就不存在连带责任的问题。
普通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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