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料变更手续,或者到市医保中心办理重制卡手续。
不同地区办理流程不同,请先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参保人所持医保卡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与实际不符的办理方式:
1.参保单位经办人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料变更手续;
2.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市医保中心办理重制卡手续。
需要携带的资料:
1.加盖了社保经办机构资料更正确认公章的《参保人员个人基本资料变更申请表》;
2.更改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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