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异地身份证办理只能本人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若符合办理条件的,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先去拍照
换证所需证件:本人旧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
补证: 有效期内的《上海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记得先到就近派出所办理挂失哦
2、采指纹
3、选择领证方式
邮寄和自取两种方式
异地办理身份证可以选择邮寄,留下联系方式和收件地址
因异地身份证办理需当地审核通过后制作,具体收件时间不定
邮政速递范围为上海市市内
4、领证方式:
身份证制作完成后,邮政速递公司将电话预约上门投递。同时,快递小哥会收取15元快递费
若选择自取:请于30个工作日后,带好领证回执至受理派出所领取。(换证需交旧证)
制证收费标准
1)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证件工本费每证20元;
2)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收取证件工本费每证40元;
以下情况将不予受理:
1、初次申领身份证人员;
2、临时身份证不予受理,需回原籍办理;
3、未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或未在实际居住地居委的实有人口网上登记过的来沪人员;
4、对系统无照片或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5、对伪造、编造、买卖、骗领、冒用国家法定证件等及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