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违法。找新闻媒体作用不大,通过诉讼解决。可以委托律师给受害者一方发律师函,这样能给到对方压力,因为一般人应该很少收到律师函,收到律师函就说明事态严重。此时可能受害者一方就跪地求饶了。如果他依然强硬,那就只能法庭上见了。打官司这个方法是最麻烦的,也需要破费,所以迫不得已还是尽量到最后才使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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