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办证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办证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薄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的出租手续或协议,户主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所需时间:需要15-30天能办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