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预算部负责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组织会签。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应包括:
1、合同名称;
2、甲乙方名称及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
3、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字、合同专用章;
4、合同签订日期;
5、标的(内容);
6、数量、质量;
7、价款或酬金(工程计价方法、工程款支付方式);
8、履约方式、地点、费用的承担;
9、违约责任(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10、生效、失效条件;
11、争议解决的方法;
12、合同的份数及附件;
13、保密条款(视合同性质需要);
14、质量保修协议书;
15、安全协议书;
16、廉政协议书。
合同预算部填写《合同审批单》、合同摘要并附合同文本,合同业务单位(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权限审核报批;
合同审批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执行,遇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次序,但必须征得次序变动影响的下一会签人的同意。
(二)、各部门合同审核的重点如下:
1、合同预算部审核合同文字和结构、价款及价款调整(投标文件的经济标或项目价款计算书作为合同附件)、合同款支付、变更、签证、结算、奖惩等与项目成本有关的条款;
2、工程部门审核合同的工作范围、双方权利义务、技术、工期、进度、质量、保修等条款;
3、物质采购部审核材料(设备)的采购与供应的型号、数量、达到时间、装卸货责任、质量保证金等条款。
4、财务部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发票形式、代扣代缴等与财务核算和纳税有关的条款;
5、法律部门(或法律顾问)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解除、违约、索赔、不可抗力、诉讼等条款;
6、主管领导对合同及以上部门的意见进行整体审核;
7、总经理整体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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