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提交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可为女方或男方。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内地居民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还需提供通行证或护照。离婚协议书应表明双方自愿离婚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的一致意见。
法律分析
去离婚需要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同时需要提交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除此之外,还需要到男女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可以是女方,也可以是男方。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拓展延伸
冷静期结束后如何办理离婚证手续
冷静期结束后,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离婚证手续。首先,确保冷静期已满,没有其他限制条件。然后,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民政局,准备好相关证件。通常需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同时,还需要填写离婚申请表,并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文件。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完成提交后,等待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和核实。一般情况下,审查时间为15个工作日左右。如果一切符合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将颁发离婚证书。请注意,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民政局了解详细要求。
结语
离婚手续需要带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并提交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内地居民需要提供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还需提供其他有效证件。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冷静期结束后,按照具体步骤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或民政局办理手续,需填写申请表并支付相关费用。审查核实后,约15个工作日左右颁发离婚证书。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民政局了解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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