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一般包括奖金和一些补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不包含: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1、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2、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3、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4、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风险提示: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哪些项目
用人单位在扣除下列项目之后,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主要是指: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对职工进行培训的费用;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而发给职工的费用和用品,以及企业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企业为了树立自身形象而发给职工的工作着装);发给职工的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费、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金、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用人单位支付伙食补贴、大额住房补助等;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风险提示: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最低工资不应当包括的项目有哪些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4、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和住房补贴。风险提示: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最低工资不包括哪些部分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它不包括如下几部分:(一)加班加点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四)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风险提示: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职工的工资总额包含哪些项目
职工的工资总额包含:(一)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2、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3、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4、运动员体育津贴。(二)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1、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三)奖金: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1、生产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2、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3、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和实物奖励;4、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5、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等。(四)津贴和补贴: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2、附加工资、保留工资。风险提示: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哪些不属于最低工资的范围?
《最低工资规定》中将下列收入排除在最低工资组成之外:(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种作业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上述扣除项目中除第(一)、(二)两项是对劳动者超额劳动的补偿;第(三)项为延期支付的劳动者报酬。因此,根据最低工资的定义,《最低工资规定》将上述收入项目排除在最低工资组成之外。除上述扣除项目之外,非经常性奖金(如劳动竞赛奖、因做出使本企业获益的发明创造而获得的奖励等)也不应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风险提示: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该内容由 顾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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