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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集体户口政策中关于孩子的政策是什么?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南京集体户口政策限制了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在南京市区落户,只有购买6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才能落户,这给年轻夫妇带来了经济压力。父母只有一方具有南京户口的家庭,新生子女的户口需落在外省市居民户口,父母双方都在南京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挂靠的家庭可以照顾孩子的户口落户。孩子的出生登记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并遵循户籍管理条例的规定。南京集体户口孩子的落户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法律分析

一、南京集体户口政策中关于孩子的政策是什么?

只有在南京市市区购买60平方米以上的成套产权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方能在南京落户。然而南京主城区房价动辄数百万元,很多刚到南京打拼的年轻夫妇前几年根本无力承担买房这一重担。

父母只有一方具有南京集体户口、另外一方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家庭,新生子女户口需落至该居民户口,不能在南京落户;父母双方户口均在南京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挂靠,并且双方户口在孩子出生之前落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的,子女户口可照顾落户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父母双方都为外地集体户口的,且当地出证明无法落户口的,子女也可照顾落户南京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二、南京集体户口孩子办理流程

根据户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父母户口均在单位集体户,婚生婴儿出生登记,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入户登记。

需提供的材料: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必须在一个月内随父或随母落户,如果父母是集体户口,还必须取得集体户口的户主同意,不然就是黑户了,孩子只能落集体户口,还得单位同意才行。

1、父或母户口先挂靠亲属家庭户内后,婚生婴儿可随其申报出生登记。需提供材料:父或母本人申请报告、所挂靠亲属户主《户口簿》、挂靠户主作出可随时通知到该当事人的书面保证书外,办理时,当事双方均需到场,到派出所办理。

2、父或母户口确实无法找到挂靠亲属的,婚生婴儿出生登记可随母或随父落在单位集体户内。但单位必须提供可随时通知到该当事人的书面保证。

很多人都建议尽量避免南京集体户口孩子落户的情况发生,其实在南京相关的法规中,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孩子出生之前将户口落在了南京人才中心,那么在他们的孩子出生之后孩子也同样可以把户口落在人才中心,当然不管怎么说还是需要减少集体户口孩子落户的情况的。

现在有很多年轻人在选择南京发展,当这些年轻人的孩子出生之后,落户变成了大问题,而且还有很多年轻人都是集体户口。对于这种集体户口的孩子的落户问题,一直让家长头疼,此时是需要多加注意的。

结语

南京集体户口政策对孩子的落户条件较为严格,要求购买6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并满足其他条件。然而,高房价使得很多年轻夫妇难以承担买房的压力。对于父母一方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家庭,新生子女需落户至该居民户口,父母双方均为南京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挂靠的,子女可照顾落户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对于集体户口孩子的办理流程,需提供相关材料并遵守规定。尽管南京集体户口孩子落户问题令家长头疼,但通过提前落户至人才中心等方式,可以减少集体户口孩子落户的情况。在选择南京发展时,年轻人需注意孩子落户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困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三条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有子女死亡的;

(二)有子女按规定鉴定为残疾,医学上认为适宜再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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