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一般都需要7种证件。分别是:1、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2、法医学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3、提交租赁契约,或者产权证复印件;4、提交财产清单,详细列明财产状况;5、提交存折、借据等证据;6、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是双方共同财产;7、涉及其他争议财产分割问题的,也应提交相关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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