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中合同的履行顺序是:一方办理过户,另一方没有过户,房屋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双方均未办理过户未交房,房屋所有权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双方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
一、一房数卖中买受人权利顺序是哪些
一房数卖中买受人权利顺序如下:1.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首先享有房屋所有权。2.买受人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的买受人享有房屋所有权。3.既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又未办理预告登记的,已先行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买受人享有房屋所有权。
二、夫妻的房子可以过给其中一个吗
夫妻的房子可以过给其中一个。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双方还可以对婚内财产达成约定,通过书面的形式将约定记录下来,双方可以约定夫妻的房子归一方所有,然后去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只要双方是自愿过户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就会为双方当事人办理过户登记,将房屋登记于在一方名下。
三、婚内一方书面承诺房屋归另一方所有的有效吗
婚内一方书面承诺房屋归另一方所有是否有效的确认放肆:若对方同意的,且该承诺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即可认定有效。虽然不动产的所有权转让是以登记为要件的。赠与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赠与受赠人,应当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赠与合同是在合同成立时生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