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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人才引进条件

2022-05-20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上海的人才引进条件具体如下:
1、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5岁以下的人员。
2、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急需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本县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5、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
6、当年度上海市专业人才开发目录中列举的紧缺人才。
上海居住积分落户的情况如下:
1、年龄: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
2、教育背景: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
3、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
4、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落户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
4、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
上海落户手续具体如下:
1、携带上述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
2、到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划转户口关系;
3、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当地派出所会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4、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
综上所述,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5岁以下的人员。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急需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县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当年度上海市专业人才开发目录中列举的紧缺人才。
【法律依据】: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第五条
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六)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七)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八)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九)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十)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十一)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引进人才范围。
第七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需要引进人才的,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其他单位向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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