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别人起诉至法院之后应该搜集证据,积极应诉答辩。被别人起诉到法院,可以积极与对方沟通,看是否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对方不想要协商的,那么就由法院进行开庭审理。首先被起诉之后,要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要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然后要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积极收集、提交相关有利证据;法院确定开庭时间之后,一定要按时参加开庭;最后,法院的裁定,判决出来后,如果不服,要及时上诉。当事人如果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所以,如果被起诉了,不要惊慌,如果自己实在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可以委托相关的律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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