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方车辆的修理费,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2000元的限额内赔偿,如果有超出部分,存在第三者责任险的,则由保险公司赔偿余额;如果没有第三者责任险,则剩余的赔偿费用由驾驶人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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