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首先需要证明的,是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在法定继承中,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有父母、配偶、子女;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没有的情况下,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位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证明继承人身份的两种常用方式:
1、到户籍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如果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户口曾经在一个户口本上,且被继承人是户主的情况下,那就好办了,直接到当时的那个户籍派出所查阅户口登记底档,让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而对于被继承人父母年纪较大且早已过世的情况,有可能户籍派出所没有其户口登记,对于这种情况可以找被继承人父母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开具证明文件。
2、由被继承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档部门,依据其人事档案记载,摘抄其亲属关系,开具证明文件。
一、法定继承人怎么认定
法定继承人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第一继承人顺序怎么分配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民法典第六编继承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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