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结账户的数量没有上限,可以直到冻结账户内款项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在实际操作中,法院通常会优先冻结余额较多、常用的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被保全财产的人应当立即收到通知,已被查封、冻结的财产不得重复操作。
法律分析
冻结卡(严格讲是银行账户)的数量没有上限,原则上都可以冻结直到冻结账户内款项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实务中债务人账户比较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优先冻结余额较多、常用的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拓展延伸
法院对涉案人员的资产采取冻结措施
当涉案人员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时,法院有权采取冻结措施对其资产进行限制。这一举措旨在确保涉案人员的资产不会被转移、变卖或隐藏,以保障受害人的权益和案件的顺利进行。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决定是否采取冻结措施,以及冻结的范围和期限。冻结措施的实施可以防止涉案人员逃避法律责任,同时也为后续的调查、审判和赔偿提供了更多的保障。这一措施体现了法院对法律的严格执行和对社会公正的维护。
结语
冻结措施是法院保全财产的一种重要手段,用于限制涉案人员的资产流动,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冻结措施可以采取到涉案人员的银行账户上,且数量没有上限。法院通常会优先冻结余额较多、常用的账户。这一措施的实施能够有效防止涉案人员逃避法律责任,并为后续的调查、审判和赔偿提供更多的保障。法院的冻结措施体现了对法律的严格执行和对社会公正的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六节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四章 反洗钱调查 第二十六条 经调查仍不能排除洗钱嫌疑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侦查机关报案。客户要求将调查所涉及的账户资金转往境外的,经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临时冻结措施。
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对已依照前款规定临时冻结的资金,应当及时决定是否继续冻结。侦查机关认为需要继续冻结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冻结措施;认为不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当立即通知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通知金融机构解除冻结。
临时冻结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金融机构在按照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临时冻结措施后四十八小时内,未接到侦查机关继续冻结通知的,应当立即解除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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