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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两岁多离婚属于谁?

2020-12-18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从理论上来说,哪一方可以提供更有利于子女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直接抚养权即归该方。同时区分考虑:

1、孩子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

法院在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进行判决时,主要考虑父母哪一方能够照顾孩子,比如孩子的家庭作业经常是由谁签字,家长会经常由谁去开,课外活动由谁缴费、签字、陪同等。

2、孩子已满八周岁未满十八周岁

应当尊重孩子真实意愿。

一、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后,如果发现对方存在家暴、虐待孩子的行为,想要变更抚养关系的,需要注意搜集这些证据材料:

①对方有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②家暴、虐待子女的证明;③对方对外举债的证明;

④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证明;

⑤自己有抚养能力的证明,如工资单等收入证明。

之后,可以带着变更抚养权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的复印件、孩子出生证明的复印件等,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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