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当得利金额小的,可以立案。法律上并没有多少金额可以立案的规定。
得利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拒不返还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以下四点: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
2、一方受到损失。仅仅有一方受到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
3、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造成的。
4、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无法律上的根据是指缺乏受利益的法律上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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