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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2个表扬可以减刑多少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监狱2个表扬可以减刑6个月。监狱服刑人员减刑分三个级别,具体如下:
1、监狱表扬,可减刑3个月,监狱表扬每半年评定一次,也就是一年内可以被评定两次;
2、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可减刑4个月,监狱改造积极分子是每半年评定一次,也就是一年内可以被评定两次;
3、市级改造积极分子,可减刑一年。市级改造积极分子是年评定,而且只许两年被评定一次,前提是必须连续两年得到4个监狱改造积极分子才有资格评定市级改造积极分子。
罪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表扬或记功:
1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悔罪表现,考评累计分达到35分,可以表扬一次;其中,未成年犯、老病残犯的累计分达到30分,可以表扬一次;累计两个表扬,可以记功一次。但不认罪悔罪的,累计分不得转为表扬。
2,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
3,检举、揭发犯罪线索,在案件侦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
4,检举、揭发或阻止他犯自杀,经查证属实的;
5,服刑期间有发明创造成果,获得市级以上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二等奖以上奖励的;
6,经监狱认定,节约原材料、爱护公物成效明显或技术革新成果显著的;
7,在防止或者消除灾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贡献的;
8,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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