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转换工作单位时,新单位可以代替原单位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但劳动关系需要转出。劳动者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到社保经办机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然后新单位可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提供相应证明,并在15天内办理劳动者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应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法律分析
原单位签欠社保新单位可以交,但劳动关系要转出。劳动者携带新单位的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和原单位的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少表、离职证明等证件,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个案补缴原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后,新单位可以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拓展延伸
原单位社保欠费,新单位能否补缴社保费用并享受社保待遇?
根据相关规定,原单位社保欠费并不影响在新单位继续交纳社保。新单位可以补缴欠费,并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个人社保费用的缴纳责任由新单位承担。因此,您可以向新单位提交相关的欠费证明和缴费申请,经过审核后,新单位将帮助您补缴欠费并继续享受社保待遇。请注意,具体操作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雇主,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原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并不影响在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保。劳动者只需携带相关证件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补缴欠费后,新单位可以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请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雇主,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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