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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退赃能带来哪些影响?

2023-10-13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受贿人退还财物案件的处理与量刑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主要包括:1.暗中送物或家属代收后被发现及时退还;2.因悔罪或未兑现承诺而退还;3.因对方要求退还财物。这些情况下,受贿人缺乏受贿故意,不构成犯罪,无法减轻处罚。

法律分析

对于受贿人受贿后又将财物退还行贿人的案件,不仅涉及到受贿罪的罪与非罪,还涉及到对受贿人的量刑的轻重。由于退还非法收受财物的情况不同,在认定时应具体分析。从司法实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发现暗中送的或者家属代为收受财物而退还。在现实生活中,有的行为人为谋取某种利益,在对方不接受财物的情况下,采取暗中送物或将财物故意放在对方的办公室或家中即离去等方式,让对方接受财物,对方一旦发现财物及时退还。还有的因为对方拒受财物或怕对方不收财物,就以种种借口让其家属代收,对方发现后。即将财物退还。对上述情况,由于行为人缺乏受贿的故意,显然不能以犯罪论处,更谈不上“积极退赃”减轻处罚问题。

2.因悔罪或未把允诺的事办成而退还。有的行为人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后,因某种原因而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决定把财物退还给对方;有的人因未给对立办成允诺的事,而自动把收受的财物退还给对方。

3.因对方索要而退还。这种情况大体有三种表现:一是对方对索贿不满,要求退还。二是对方谋取利益的目的未达到,要求将贿赂款退还。三是对方因受到追查而要求退还。

拓展延伸

退赃是否能成为减轻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处罚的有效手段?

退赃作为一种主动行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处罚。退赃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主动归还非法所得,显示出悔罪态度和对社会的补偿意愿。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考虑退赃行为,作为量刑的一个重要因素。退赃可以减少受贿所造成的社会损失,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然而,退赃并不等于免罪,具体减轻程度仍由法院根据案情综合判断。因此,退赃作为减轻处罚的有效手段,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合理运用,平衡法律公正与社会效益的关系。

结语

退赃作为减轻受贿罪处罚的一种主动行为,显示出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和对社会的补偿意愿。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将退赃行为作为量刑的重要考虑因素。退赃可以减少受贿所带来的社会损失,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然而,退赃并非免罪,具体减轻程度需根据案情综合判断。因此,合理运用退赃作为减轻处罚的有效手段,需要在法律框架内平衡法律公正与社会效益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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