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安排上班不支付加班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求助,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求助,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限期内不支付的,责令加付50100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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