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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居住权转让可以吗?

2021-02-07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不可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的一种,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享有居住权的人可以使用房屋,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

一、房东是否有永久居住权怎么看

在房屋买卖时,买家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确定该房屋是否有居住权。《民法典》规定,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的居住权是不成立的。房屋设立了居住权,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业主仍享有房屋的收益权和处分权,仍可对房屋进行出售、抵押。但交易可能遇到障碍,因为即使是房屋能过户,但如果居住权合同约定的居住时间还在继续,仍需保障居住权人的权益。

所以购房者买房前应注意查询房屋是否登记了居住权,居住权期限是多久,避免纠纷。

二、遗嘱上可以规定居住权吗

遗嘱可以写居住权。房屋是被继承人所有的,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设立房屋的居住权,设立居住权,也属于遗产处分的一种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三、法院拍卖的房子有老人居住如何执行

法院拍卖的房子有老人居住要看在房屋所有权人在此房子上为老人设立居住权与否。房子被卖后老人要享有居住权,需要在此之前向房屋登记机关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和居住权合同,并且要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居住权才设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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