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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土地会重分吗

2020-06-29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法律主观:

目前,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027年土地到期,在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不予收回土地。家庭人口全部消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主体已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继承土地权益时,仅能继承使用权,不能继承所有权。
1.土地使用权指土地使用者根据国家法律和与土地所有人签订的规定,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社会形态下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四条
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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