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被判但是属于冤案错案的,当事人可以申诉,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判决或者裁定生效之后的任何时间,均有权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或者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另外,也可以同时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一、申诉与申请再审的区别
申诉和申请再审的区别主要在于二者的程序时间点不一样。而且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再审申请的主体严格限制为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除此之外的任何人都无权提起再审申请,而申诉是指对生效判决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依法处理的行为。申诉成功之后会出现再审,是当事人维护自身权利的合法手段,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二、具体怎样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诉讼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不服,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之后五日内提出申请。《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三、申诉和上诉分别
上诉是当事人对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表示不服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或裁定的诉讼行为。
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的处理案件的一种诉讼请求。
两者的主要区别:上诉必然引起二审程序;但申诉仅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重要材料来源,是否能够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由司法机关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并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条件,才能开始审判监督程序。其次,上诉的提起必然阻止一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申诉则不相同,申诉的提出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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