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申请
购房者购买二手房需要办理贷款的,先由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的窗口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贷款审核
购房者申请贷款之后,由受理人员按贷款的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含配偶)及材料审核,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的合同文本、贷款的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
3、签字
二手房贷款申请人及共同的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的文本签字确认。
4、办理担保及抵押
二手房贷款申请人及共同的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
5、放款
购房者在办理了以上手续之后,还需要等待担保与房产抵押的登记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资金公司账户,借款人凭身份证的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
6、还款
贷款办理下来之后,借款人每月按合同的约定的时限内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的还清,还款期内可修改一次还款的方式。
一、劳动者如何用公积金买房子
1、贷款的咨询:申请人进行贷款咨询时向管理核心的受托银行借款,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填写按要求,提交受托银行资料时一同上交
2、申请的提交: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经贷款条件的借款人,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并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以及额度;初审是在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如果未通过的,应及时告知借款人其原因。
4、签订合同:贷款初审通过之后受托银行与借款购房人、申请人进行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且填写与相关房产抵押登记等贷款资料。
5、抵押登记、银行复审:受委托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要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受委托银行复审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
6、管理核心终审、贷款发放:管理核心终审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终审通过后经由管理核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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