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取决于以下情况:
1、以父母名义登记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以出资子女名义登记的,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登记在夫妻名下,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父母以自己的名义买了孩子的婚房,同意孩子的居住,那么房子的所有权属于买房的父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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