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罪责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本罪须出于徇私的动机。
二、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参与招收学生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的学生工作的招收制度;
4、客观要件即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三十二)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案(第418条)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招收的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徇私情、私利,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变造人事、户口挡案、考试成绩等,弄虚作假招收公务员、学生的;
2、徇私情、私利,三次以上招收或者一次招收3名以上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的;
3、因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导致被排挤的合格人员或者其亲属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4、因徇私舞弊招收公务员、学生,导致该项招收工作重新进行的;
5、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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